法官判处吉利航空龙目岛码头项目董事总经理1年监禁

MATARAM - 法官小组判处公司董事在Gili Air,North Lombok,West Nusa Tenggara,Suwandi的旅游区实施码头建设项目,判处1年徒刑。

“我在此宣布,被告Suwandi通过判处1年监禁和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共同犯下了腐败犯罪行为,”首席大法官I Ketut Somanasa在马塔兰腐败法院宣读Suwandi的决定时说,ANTARA于6月24日星期五报道。

如果PT Gelora Megah Sejahtera的主任无法在决定具有永久法律效力后的1个月内支付刑事罚款,法官规定被告应以1个月的监禁代替它。

法官作出这一决定,指出被告的行为被证明违反了附属起诉书,即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修正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1999号法律的第31/1999号法律的第3条第18条第3条Jo第18条,即《刑法典》第55条第1 Ke -1款。

法官在作出判决时,其考虑因素之一是退还从另一名被告Edi SA Rahman收到的公司旗帜的费用,该要求低于1年6个月的监禁要求和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该罚款是价值4000万印尼盾的。

然而,Suwandi在调查阶段向检察官存入并没收的4000万印尼盾作为本案的证据,法官强调,这并没有抹去被告的犯罪行为。

“因此,(金钱)的回报被计算为被告在追回国家损失方面的努力,”他说。

2017年,北龙目岛摄政区运输、海事和渔业部吉利航空旅游区的码头建设项目出现了亏损,合同价值为62.8亿印尼盾,施工专家研究证明了这一点。

发现工作量不足,赔偿价值为9813.8万印尼盾,多付了三个项目,价值6.84238亿印尼盾,使总损失达到7.82亿印尼盾 。

该项目中的被告Suwandi将该项目的授权书交给了另一名被告Edi SA Rahman。在判决书的描述中,据透露,Kelvin从Edi SA Rahman那里获得了项目资金。

从Edi SA Rahman那里收到4000万印尼盾,用于借入公司旗帜的费用,导致他与其他被告共同参与腐败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