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齐地方法院Tipikor法院判刑2名腐败被告码头开发

班达亚齐 - 班达亚齐腐败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两名被告建造亚齐勿刹摄政区Lhoong区瓜拉克鲁恩普登码头 ,价值133亿印尼盾

由Deni Syahputra主持的法官小组在班达亚齐腐败法院的班达亚齐腐败法院的审判中宣读了判决书。

两名被告是M Zuardi和Taufik Hidayat。被告M Zuardi在他的法律顾问Mirdas Ismail的陪同下出席了审判。与此同时,被告Taufik Hidayat由他的法律顾问Junaidi和Zulfan陪同。

该裁决与JPU的要求不同。在之前的审判中,JPU指控两名被告每人有七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并处以3亿盾的罚款和六个月的监禁。

JPU表示,该州在该案中的损失达到23亿印尼盾。两名被告犯有违反1999年第31号法律第2条第(1)款第18条的罪行,该条已修订为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20号法律,jo第55条第(1)款第1款《刑法典》第1款

被告M Zuardi担任预算用户管理局(KPA),负责在亚齐省灌溉服务处建造2019财政年度的Kuala Krueng Pudeng码头 。同时,被告Taufik Hidayat是该项目的技术实施官(PPTK)。

法官小组在裁决中表示,两名被告没有被判有罪,因为检察官指控他们同意支付133亿盾的工作,支付的钱与工作量不符。

然而,法官说,没有证据,审判中的证人陈述认定两人有罪。相反,两被告在码头建设的实施中履行了主要职责和适当职能。

“宣告被告M Zuardi和被告Taufik Hidayat无罪,因为他们没有被检察官指控犯有腐败罪的有效和确凿的证据,”法官说,Antara周六,6月11日。

法官说,事实上,在审判中,没有一个证人说被告M Zuardi签署了每一项工作进展的期限付款。被告只签署了执行合伙人有权获得的预付款。

“被告M Zuardi的职责仅取决于计划,而不是工作的执行,因为他被另一名官员取代。与此同时,终止的支付是由另一名官员签署的,以代替处于相同位置的被告,“法官说。

同样,被告Taufik Hidayat说,在审判中没有法律事实证明他有罪。目击者和专家说,码头的建造问题是由于施工错误造成的。

“审判时的法律事实表明,被告是根据其主要职责和职能开展工作的。因此,负责人是工作的执行者,“法官说。

在判决中,两名被告通过他们的量刑律师表示他们接受了。与此同时,检察官表示,他将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被告Taufik Hidayat的法律顾问Junaidi说,法官小组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因为在审判期间没有证据或证人陈述指示被告Taufik Hidayat犯有腐败罪的行为。

“这在辩护备忘录中也有规定,码头建设的问题是一个施工错误。这不是我们客户的错。因此,评委小组已经尽可能公平地做出了决定,“Junaidi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