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巴厘岛精神病院的坦桑尼亚外国人最终被驱逐出境

巴东 - 在登巴萨移民拘留中心(Rudenim)生活了9个多月后,一名来自坦桑尼亚的外国人,其首字母缩写为GPN(29),他的女儿最终被驱逐到他的祖国。

巴厘岛法律和人权部区域办事处主任表示,NPG于2020年2月首次通过巴厘岛的I Gusti Ngurah Rai机场进入印度尼西亚领土。他 使用免费访问签证,有效期最长为30天,不能延期。 

“最初,GPN来到印度尼西亚是为了申请中国签证,他将用该签证作为榜样。在巴厘岛,GPN遇到了一名保加利亚国籍的男子,后来他的会议导致NPG怀孕,“Anggiat在6月10日星期五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

“但是在一起五个月后。他的伴侣(NPG的女朋友) 回到保加利亚工作。由于当时的大流行情况,许多航班没有运营,加上她怀孕了,这导致NPG无法离开印度尼西亚领土,“她补充说。

2021年8月,GPN由巴厘岛吉安雅摄政政府社会服务办公室前往登巴萨移民局,此前在巴厘岛邦利摄政的精神病院(RSJ)接受了几天的治疗。

此前,GPN和他的儿子由Gianyar摄政政府的Satpol PP保护,因为他们被发现处于忽视和抑郁的境地,并干扰了社区的舒适和安全。 

“在移交给登巴萨移民局之前,NPG已经超过了513天的居留许可或逾期停留期限,对于这一行动,NPG以登巴萨移民局驱逐出境的形式接受移民管理,”他说。

“然而,由于GPN无法提供机票,因此无法立即进行驱逐,GPN和GCV(他的儿子)在等待驱逐出境时被转移到登巴萨移民拘留中心进行拘留,”他解释说。

GPN和他的儿子于6月8日星期三通过苏加诺 - 哈达机场与阿曼航空公司一起离开。之后,GPN将继续与土耳其航空公司合作。 

“GPN和GCV被派往保加利亚,考虑到GPN的配偶和GCV的父亲保加利亚人的家庭团聚,”他说。

GPN和她的孩子因违反2011年第6号移民法第78条第(3)款而被驱逐出境。

据称,持有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如果已经过期,并且自居留许可证截止日期起仍在印度尼西亚境内超过60天,则须以驱逐出境和威慑的形式采取移民行政行动。 

“在我们报告驱逐出境后,移民总局将通过查看和考虑整个案件来决定进一步的威慑决定,”Anggiat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