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西默卢摄政王被判犯有腐败罪,向国家赔偿5.95亿印尼盾

BANDA ACEH - 被定罪的腐败案件达米利是西默乌卢的前摄 政王,他向西默乌勒 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的检察官(JPU)支付了5.95亿印尼盾的国家损失,涉及西默乌勒摄政区域公司(PDKS) 资本参与的腐败。

首席检察官Simeulue R. Hari Wibowo表示,仍在服刑的达米利的退款是对最高法院(MA)裁决的执行。

“5.95亿卢比由罪犯达米利的妻子Afridawati移交给Simeulue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替代资金的金额基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决定,“Hari援引Antara的话说,星期五,6月3日。

最高法院的裁决指出,如果罪犯不支付替代金,那么班达亚齐的一个住房单位和属于罪犯的两个单位的汽车将被没收和拍卖。

不过,哈里说,鉴于与州拍卖局的协调需要很长时间,检察官办公室命令罪犯支付该州的损失,这样房子和汽车就不必被拍卖了。

“随着国家损失的支付,房屋和汽车被归还给被定罪的人,而Rp200的罚款尚未由罪犯达米利支付,”他补充说。

被定罪的达米利被班达亚齐腐败法院(Tipikor)的一个法官小组判定犯有一起参与PDKS的资本腐败案, 判处四年零四年六个月的监禁。

除了监禁外,达米利 还必须支付2亿盾的罚款,或者如果不支付三个月的监禁,并支付5.95亿盾的替代费,则支付替代罚款。

达米利被判犯有违反1999年第31号法律第2条的罪行,该条被修订为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的第20号法律。

根据班达亚齐Tipikor法院法官小组的决定,达米利向班达亚齐高等法院 提出上诉。然而,达米利的上诉被驳回,然后他向最高法院  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