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油DMO和DPO政策重新实施,经济学家:实施必须受到监督

雅加达 -  经济和法律研究中心(Celios)主任Bhima Yudhistira要求政府真正监督国内市场义务(DMO)和国内价格义务(DPO)的实施,以免在生产商层面泄漏。

众所周知,政府计划从2022年5月31日起停止散装食用油补贴计划。政府还将用国内市场义务(DMO)和国内价格义务(DPO)取代该政策。(CPO)。目标是保持供应,使市场上散装食用油的价格稳定在最高零售价格限制(HET)。

“DMO监管不应该重复内部贸易部出口许可证的泄漏。一个重要的教训是,发放出口许可证的官员如何保持诚信,并避免与商业行为者的利益冲突。也就是说,内部监督至关重要,“他在5月25日星期三与VOI联系时说。

据Bhima称,DMO的实施还需要贸易和海关部之间的合作。这样可以验证每家公司的食用油出口量。

“它甚至不排除具有相同HS编码的食用油量可以与最终出口目的地国家的数据进行核对的可能性,”他解释说。

Bhima还表示,DMO政策应该能够鼓励增加食用油原料的CPO供应。但到目前为止,问题 不在于供应方,而在于分销问题。据他介绍,只要分销链还有5到7个点长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migor的价格水平就很难明显下降。

但不幸的是,Bhima说,分销问题不在贸易部(Kemendag)的控制之下,而是在工业部(Kemenperin)的控制之下。因此,根据他的说法,最好是给定处理食用油分配的任务是Bulog。

“在食用油事务中仍有许多机构/部委重叠。理想情况下,国内migor分销的处理方式是Bulog,因此补贴和监管更加透明,“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