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加拉旺的精灵司机致命事故被控疏忽

雅加达 - 西爪哇地区警察(Polda)在西爪哇省卡拉旺摄政区的一起事故案件中将这名精灵司机的首字母DB作为嫌疑人,该事故因疏忽造成七人死亡。

“它受第310条的约束,是的,LLAJ法,”西爪哇地区警察Kombes Ibrahim Tompo在西爪哇万隆的公共关系负责人说,5月23日星期一报道了antara。

《交通和道路运输法》(LLAJ法)第310条也规定了对因疏忽而造成事故的嫌疑人的处罚。

第310条第4款规定,因疏忽造成的事故导致他人死亡,可处以最高六年徒刑和/或最高1200万盾的罚款。

据他介绍,警方只确定了一名嫌疑人,即带有首字母DB的精灵司机。现在,疑似精灵司机已被卡拉旺警方拘留。

周日下午还发生了一起事故,涉及五十铃精灵车辆警察编号T-7556-DB。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五十铃精灵的车辆突然翻滚驶过对面的车道。

然后,精灵汽车撞上了一辆在对面车道上经过的T-8493-DZ的皮卡车。

然后,精灵汽车撞上了四名路过的驾驶者,包括雅马哈维诺摩托车图案的T-4850-PJ,本田Beat nopol T-3105-HZ,本田Scoopy nopol T-4577-SU和本田Vario nopol T-2339-MM。

警方在事故中共记录了17人伤亡。其中7人死亡,10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