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携带50公斤甲基苯丙胺从亚齐运往棉兰的信使被判处死刑

棉兰 - 北苏门答腊宾贾伊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对2名重达50公斤的甲基苯丙胺信使判处死刑。

法官小组指出,两名被告名Mujiburrahman,别名Muji(22岁)和Fahrul Razi别名Fahrul,被判违反2009年关于毒品的第114(2)号RI第35条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

“即未经主管当局许可,以重量超过5(五)克的非植物形式出售,购买,接收,中间买卖,交换,交付或接收I类麻醉品(一种),”法官小组Teuku Syarafi在宣读判决书时说,5月20日星期五。

在他们的裁决中,法官小组解释说,这两名被告因不支持政府根除毒品犯罪的计划而承担了负担。

“虽然没有发现减轻问题,但”大会说。

法官小组的决定与检察官本尼·阿瓦洛纳·苏巴克蒂(Benny Avalona Surbakti)的决定相同,后者此前曾指控两名被告判处死刑。针对这一决定,被告和公诉人都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引用检察官Benny Avalona Surbakti的起诉书,该案于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13.00左右开始,北苏门答腊警察缉毒局的一组人员从公众那里收到了有关两名男子的信息,他们带来了并从亚齐省到棉兰市买卖甲基苯丙胺的中间人, 北苏门答腊。

“作为对信息的回应,警察立即进行了调查,在WIB的15.00左右,警察抵达北苏门答腊岛宾贾伊市东宾贾伊区Sumber Karya村的Jalan Megawati,”检察官Benny Avalona Surbakti说。

检方说,当他们到达现场时,警察根据获得的信息看到了汽车的特征,然后警察立即采取行动,拦截了两名被告带来的1辆警察编号为BL 1164 DD的白色丰田Rush汽车。

“当警察检查两名被告拥有的尸体,衣服和物品时,警察发现了2个白色抒情色和蓝色的塑料粗麻布袋,其中包含50包中国茶叶品牌青山,其中怀疑其中含有50公斤甲基苯丙胺。

由于他们的行为,两名被告和重达50公斤的甲基苯丙胺的证据被带到北苏门答腊警察毒品调查局进行进一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