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了解违反物品的罚款,格罗博根的一名小巴司机指责警方勒索2400万印尼盾

格罗博根 - 格罗博根警察局局长,警察局副局长Benny Setyowadi解释说,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其中来自中爪哇省格罗博根警察局的个人要求司机支付2400万印尼盾,以支付五十铃精灵在格罗博根警察局Gakkum单位发生车祸的证据。

据Beny称,在7分27秒视频中发言的男子误解了。贝尼解释了实际的年表。视频中的男子被确认为来自Demak的小型巴士司机Cipto Utomo,与帮助制作视频的人在一起。

在视频流传之前,Cipto驾驶五十铃精灵,并卷入了一起两轮车事故,但该案已通过恢复性正义(双方之间的和平)完成。

“在事故案件通过恢复性司法完成时,我们得到的结果只是撤销文件。然而,肇事者(Cipto Utomo)在阅读文章时有一个误解。所读到的该条是LAJ法第311条,其中载有“如果第(4)款所述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则犯罪者应被判处最高12年监禁或最高2400万印尼盾罚款。西普托的误解是,他必须支付2400万印尼盾,“贝尼解释说。

贝尼还说,西普托已经阅读了罗博根警察交通和执法部门张贴的《洛杉矶法律》。通过这篇文章,他认为警察要求他支付2400万印尼盾,以便精灵的车可以下车。

然而,目前Grobogan Police Propam团队仍在进行调查,以检查交通和执法部门适用的SOP。但是,如果发现任何程序或SOP错误,将采取严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