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R鼓励政府遵循MA关于清真疫苗的裁决

雅加达 - 众议院疫苗工作委员会(Panja)委员会第九名成员Kurniasih Mufidayati鼓励政府遵循最高法院第31P / HUM / 2022号决定(MA),该决定要求提供清真COVID-19疫苗,特别是为穆斯林。

“政府必须表现出政治意愿,最高法院对使用清真疫苗的裁决,”Kurniasih在雅加达告诉记者。

据他介绍,MA裁决是一项必须遵守的法律决定,以便政府通过卫生部(Kemenkes)必须尽可能地满足社区对清真疫苗的需求。

他说,众议院第九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对使用清真疫苗做出了承诺,因为有些人仍然不愿意参加COVID-19疫苗接种计划,因为疫苗的安全性和清真性被注射到体内的原因之一。

“我们Dpr已要求卫生部密切关注清真疫苗。这是为了帮助政府实现COVID-19疫苗接种目标,因为仍有人因疫苗清真而拒绝,“他说。

他呼籲政府及相關各方立即建立溝通,共同商定「千年準備」決定後必須採取的階段。

据他介绍,众议院第九委员会将继续鼓励政府遵守“千年评估”裁决,并承诺使用清真疫苗。

“目前Dpr仍处于休会阶段,但我们将继续推动,永远不会停止,此外,这一直是最高法院的裁决。这项判决将成为我们在休会后的材料,并评估政府跟进的程度,“他说。

此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在第31 P / HUM / 2022号决定中指出,2020年第99号总统条例第2条关于在抗击COVID-19大流行的背景下采购疫苗和疫苗,违反了更高的法律和法规,即2014年第33号法律第4条关于清真产品保证的规定。

“政府(卫生部长,处理2019年新冠病毒病和国民经济复苏委员会,以及食品和药物监督局局长)有义务为在印度尼西亚境内实施COVID-19疫苗接种的COVID-19疫苗类型的清真性提供保护和保证,”MA裁决的副本。

此外,最高法院指出,《总统条例》第2条只要不被解释为:“政府(卫生部长,处理2019年新冠病毒病和国家经济复苏委员会,以及食品和药品监督局局长)必须为在印度尼西亚境内实施COVID-19疫苗接种而规定的COVID-19疫苗类型的清真性提供保护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