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只明打威鹦鹉的走私被挫败

PADANG - 西苏门答腊自然资源保护单位(BKSDA)小组没收了三只明达威鹦鹉(Gracula religiosa battens),这是一种受保护的动物,来自Bungus Padang港的Ambu船的船体,肇事者从明打威群岛的Siberut岛带来。

西苏门答腊BKSDA负责人Ardi Andono表示,4月24日星期日没收受保护的动物始于西伯鲁特国家公园办公室官员的信息,他说有居民带来了八只鹦鹉,以利用客船的开斋节回家时刻。

根据这些信息,西苏门答腊BKSDA官员在周日凌晨转移到Bungus河运输和渡口港。到达现场后,警察在安布船上进行了伏击,发现了逃跑的肇事者留下的三只明打威鹦鹉。

“此外,这三只受保护的鹦鹉将在巴东动物过境点接受治疗,然后它们将被释放到西伯鲁特国家公园,”Ardi通过4月26日星期二在巴东收到的新闻稿说。

此前,在4月23日星期六,BTN西贝鲁特官员设法阻止了五只明打威鹦鹉在Simailepet港的走私,这些鹦鹉即将被船上带到巴东,受保护的鸟类立即被释放到野外。

明打威鹦鹉是根据环境和林业部长条例No.P.106/MENLHK/SETJEN/KUM.1/12/2018.这种动物受到保护,因为它是濒临灭绝的,考虑到它独特而独特的声音和形状,对这种明打威鹦鹉的狩猎非常高。

安多诺呼吁公众不要捕捉、伤害、杀害、储存、拥有、维护、运输和交易受保护的动物,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或以身体部位、蛋和破坏其巢穴的形式,所有这些都在关于资源保护的第5/1990号法律中规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

如果他们违反法律,惩罚的形式是监禁最多五年,最多罚款1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