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科威总统签署关于COVID-19疫苗的总统令

雅加达-总统若科·维多多(Joko Widodo)于2020年10月5日签署了2020年第99号总统条例(关于在2019年日冕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中采购和实施疫苗的规定)。

《总统疫苗条例》的某些内容包括申明加速采购COVID-19疫苗和实施疫苗接种(第1条第1款)。

第1条第2款规定,实施疫苗采购和实施COVID-19疫苗的实施范围包括:

一种。采购COVID-19疫苗; b。实施COVID-19疫苗接种; C。用于采购COVID-19疫苗和实施COVID-19疫苗的资金; D.部委,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和便利。

第2条第4款规定:“应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进行第(1)款所述的COVID-19疫苗的采购和实施COVID-19疫苗”。

但是,根据卫生部长的建议,处理COVID-19和国民经济复苏委员会可以延长疫苗接种时间。

第2条第6款规定,政府优先考虑从国内购买COVID-19疫苗。

疫苗的采购包括(a)提供COVID-19疫苗以及必要的辅助设备和后勤; (b)将COVID-19疫苗分配到卫生部长确定的交货地点。

可以购买疫苗的缔约方是BUMN,直接任命提供提供者的企业实体或与国际机构/机构合作(第4条第1款)。

但是,第5条第1款规定,已分配任务的国有企业是PT Bio Farma(Persero),由卫生部长负责,可能涉及PT Bio Farma(Persero)的子公司,即PT Kimia Farma Tbk和PT Indonesia Farma Tbk。

同时,可以参与提供或合作研究,生产和/或提供COVID-19疫苗的国际机构/机构是(a)流行病预防创新联盟(CEPI); (b)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GAVI);和/或(c。)其他国际机构/机构。

此外,疫苗的价格由卫生部长确定,如第10条第(1)款所述:“卫生部长在考虑到紧急情况和有限的COVID数量的情况下确定了COVID-19疫苗的购买价格, 19疫苗”。

同时,卫生部将继续进行COVID-19疫苗接种(第13条第1款)。

卫生部在实施疫苗接种方面有权确定:

一种。疫苗接受者的标准和重点; b。疫苗接种者的优先领域; C。疫苗接种的时间表和阶段; D.疫苗接种服务标准(第13条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