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在展厅买卖二手车和摩托车现在应纳税1.1%

雅加达 - 据说政府已经发布了财政部长(PMK)关于交付二手机动车辆的增值税(PPN)的第65 / PMK.03 / 2022号条例。

财政部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主任Neilmadrin Noor表示,二手机动车辆的增值税不是一种新型的税收法规。

“该PMK适应了《税收法规协调法》(UU HPP)对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他在4月12日星期二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说。

根据Neilmadrin的说法,PMK的存在是为了简化机制并调整二手车交付交易增值税税率的变化。

“收取和存入销售价格1.1%的增值税的义务仅适用于以移交过度使用的机动车辆的形式进行某些业务活动的应税企业家(PKP)。同时,如果买卖是由非PKP进行的,则无需收取增值税,“他说。

因此,由私人或非应税企业家的个人进行的二手机动车买卖为零。

Neilmadrin总结道:“如果有些销售或购买不是在商业或商业活动的背景下进行的,那么就没有必要收取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