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慢懒猴卖家被阿加姆警方联合小组逮捕

LUBUKBASUNG - 西苏门答腊自然资源保护中心(BKSDA)与阿加姆警方的联合小组 - 刑事调查组逮捕了三只慢懒猴(Nyticebus coucang)的卖家,当时他们正试图出售受保护的动物。

阿加姆警察局长,副局长Ferry Ferdian在4月11日星期一在Lubukbasung的Agam警察局长Adjutant Farel Haris的陪同下,表示缓慢的懒猴卖家RS(50),Gumarang居民,Nagari Tigo Koto Silungkang,Palembayan区,Agam Regency,在Nagari Salareh Aia的Padang Koto Gadang十字路口被团队逮捕, 帕伦巴扬分区,印度尼西亚西部时间4月9日星期六13:50左右。

“医院与一辆用于运输三种稀有和受保护的慢懒猴的四轮车辆一起被捕,”他说,Antara援引他的话说。

他说,逮捕行动是根据公众的信息开始的,他们说有人正在用四轮车运送慢速懒猴。

收到这一信息的联合小组随后追查了信息,发现肇事者的车辆在两个塑料袋中装着三只慢懒猴。

该计划是以与信息来自北干巴鲁的潜在买家商定的价格出售三只慢懒猴。到目前为止,官员们仍在发展案件的处理方式。

此外,该医院和证据已在卢布巴松的阿加姆警察总部得到保护,以便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诉讼。

“目前,肇事者已被指定为嫌疑人,并被阿加姆警察拘留中心的调查人员拘留,”他说。

他补充说,肇事者的行为违反了1990年关于保护生物自然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的第5号法律第21条第2款a项。法律规定,禁止任何人捕捉、伤害、杀害、储存、维护、运输和交易受保护的动物,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最高罚款1亿印尼盾。

懒猴是一种灵长类物种,受印度尼西亚立法保护,而在国际保护状态下,它是濒临灭绝的,并被列入附录I的分类,这意味着它不应该用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