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等待法律和解,Jiwasraya股东必须完成客户的保单支付义务

雅加达-印尼经济改革中心(CORE)经济学家Piter Abdullah表示,PT Asuransi Jiwasraya(Persero)的股东必须立即找到更快的解决方案,以履行其客户保单支付义务,而不必等待执法部门的完成。该案的被告。

皮特说:“必须在解决吉瓦斯拉雅案与被告的法律解决之间有所区别。对吉瓦斯拉雅客户的义务的解决不能等待被告的法律案件的解决。”安塔拉引述皮特尔的话说,9月22日。

根据Piter的说法,作为Jiwasraya 100%股份的持有人,政府必须能够找到最佳和最快的解决方案,以履行对客户的Jiwasraya政策支付义务。

他说:“解决吉瓦斯拉雅问题必须来自所有者,即政府。不要等待被告没收,这肯定会花费很长时间。”

同时,印度尼西亚反腐败协会(MAKI)协调员博雅明(Portamin)敦促检察长办公室(AGO)没收对被告吉瓦斯拉雅造成损失的所有被告资产。甚至从被告没收的资产价值也必须与Jiwasraya案引起的国家损失的价值相同。

据他说,没收被告的全部资产可以用作政府在吉瓦斯拉雅内部进行重组的资本。因为基本上,被告的资产是从客户那里获得的。

博雅明说:“如果吉瓦斯拉雅进行重组,那么这些资产将自动成为将由吉瓦斯拉雅处理和退还的客户的财产。”

众所周知,政府选择了重组方案,通过在PT Bahana Pembimbing Usaha Indonesia(BPUI)之下成立了一家名为Indonesia Finansial Group(IFG)Life的新公司作为BUMN保险和承保的控股公司来保存Jiwasraya政策。

IFG Life的成立需要24.7万亿印尼盾的资金。其中之一,政府已确认将向BPUI支付20万亿印尼盾的国家资本参与(PMN)。

但是,由于资产状况不佳和保险产品管理欠佳,目前吉瓦斯拉雅的净亏损为37.7万亿印尼盾。结果,Jiwasraya承担的债务总额为54万亿印尼盾。

博雅明评估认为,被告的资产应归国家所有,以帮助重组。他说:“资产属于国家,特别是吉瓦斯拉雅。我们必须继续追捕被告的资产,包括国外的资产。”

众所周知,目前有六名被告的资产是目标,分别是PT Hanson International的总裁董事Tbk Benny Tjokrosaputro,PT Trada Alam Minera Heru Hidayat的总裁专员,PT Maxima Integra Joko Hartono Tirto的董事。

鼓励政府立即采取迅速而具体的步骤解决吉瓦斯拉雅案,以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