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处理腐败案件,调查人员应该能够计算出自己的国家损失

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副主席亚历山大·马尔瓦塔(Alexander Marwata)评估说,国家损失的计算应由调查人员根据宪法法院的裁决进行。目标是加快处理腐败案件。

亚历克斯在地区警察局长、首席检察官、高等法院院长、中共党长、BPKP负责人及其在东加里曼丹地区官员的综合根除腐败协调会议(Rakor)面前转达了这一点。

"克服中共和BPKP计算国家损失的缓慢过程,调查人员应该能够根据MK的裁决进行计算,"亚历山大在3月8日星期二的书面声明中引用说。

亚历山大说,在处理使用《Tipikor法》第2条和第3条指控的腐败案件时,必须证明没有国家经济损失。

只是bpk和bpkp进行的计算不属于腐败领域,而是国库。因为,计算的结果实际上并没有显示谁支付了损失或其性质不是具体和个性化的。

有了这个条件,仍然决定是否存在国家损失的终点是法官。因此,亚历山大说,这往往会减慢处理腐败案件的过程。

"我们对国家财政损失的审查所期望的是,它不必来自国家审计员,因此腐败案件的处理速度很快,而不是超过一年,"他说。

即便如此,亚历山大强调调查人员需要有能力计算该国的经济损失。因此,案件可以顺利进行,而不必依赖CPC或BPKP的调查审计。

此外,在执行科索沃警察部队协调和监测职能的框架内,亚历山大要求执法官员和区域视察员防止在各自地区发生的腐败行为。

因此,亚历山大要求APH在进行监督以防止腐败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脆弱商品和服务的采购过程中。

"早期预防腐败比腐败发生后更有效地挽救国家的财政损失,"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