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选举延迟发生,法律专家认为这是违宪

印度尼西亚穆斯林大学宪法专家法专家法赫里·巴赫米德(Fahri Bachmid)认为,推迟对延长公职人员任期产生影响的选举(选举)不符合宪法精神。

"拟议的推迟选举是不服从或蔑视宪法的宪法,"法赫里·巴赫米德(Fahri Bachmid)在2月27日星期日援引安塔拉的话说。

法赫里争辩说,拟议的推迟这次选举肯定没有得到体现,在宪法规范的制定中也不知道。因此,这项建议不符合宪法和《选举法》本身。

"因此,该提案只能被视为"宪法"或理想化的法律概念,并没有被纳入宪法,"他说。

1945年《宪法》作为《印度尼西亚宪法》规定了印度尼西亚每五年一次的选举周期。这是公民选举民主党、民主党和民主党人民代表以及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政治人权的体现。

当然,从理论上讲,印度尼西亚作为宪政民主国家,将宪法作为最高基本法,必须加以执行,而不是为了辩论而最终产生蔑视宪法本身的价值观和规范的态度,即"宪法不服从"。

"从本质上讲,1945年NRI宪法必须得到社会各阶层和国家组织者的信任和实施,另一方面,宪法必须作为寻求解决出现的州地位和国籍问题的参考,"他补充说。

因此,据他介绍,根据1945年《宪法》中选举制度的宪法设计,没有机会和出路来适应延长根据选举结果填补的公职任期或寻找选举延迟的公式的话语。

"因为没有宪法制度可用并为之创造,"法赫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