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反垄断主管对苹果罚款820亿印尼盾,原因如下

雅加达 - 荷兰反垄断监管机构于1月7日星期一第三次对苹果处以500万欧元(820亿印尼盾)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未能允许荷兰的软件应用程序制造商使用非苹果付款方式与App Store上列出的应用程序约会。

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ACM)已对苹果公司处以每周500万欧元的罚款,因为该公司错过了1月15日的最后期限,无法进行监管机构下令的更改。

路透社无法联系到苹果公司发表评论,该公司已两次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了有关为遵守荷兰命令而做出的更改的信息。然而,ACM周一表示,它没有从美国公司收到足够的信息来评估苹果是否真的遵守了。

"ACM对苹果的行为和行动感到失望,"它在路透社援引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它表示,荷兰法院维持了其决定,该决定认定苹果的行为违反了竞争法。

苹果在许多国家都面临着对其应用内购买收取佣金的压力。甚至美国参议院上周四也批准了一项立法,禁止Alphabet Inc的苹果和谷歌要求用户使用他们的支付系统。

苹果在1月15日首次证实,它已经遵守了荷兰监管机构12月的命令,该命令仅涵盖Tinder Match Group等约会应用程序。但监管机构回应称,苹果实际上并没有做出所要求的改变。据说他们刚刚表示他们会这样做。

2月3日,苹果在其博客上发表了进一步的声明,似乎解释了开发人员现在可以如何实施替代支付方式。

一个重要的脚注是,苹果表示,它仍将对未处理的应用内支付收取27%的佣金,略低于目前收取的30%。该公司坚称它"与ACM订单一致"。

ACM发言人表示,除了公开声明之外,该机构无法就27%的佣金是否符合他们的要求发表评论。

苹果公司单独对ACM12月初的决定提出上诉,认为替代支付系统对用户构成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