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市政府:电动旅游车辆不会误解拉林规则

SOLO - 中爪哇省苏拉卡尔塔市政府通过尝试以高速公路标记的形式准备基础设施,确保电动旅游车辆的运营不违反交通规则(lalin)。

"市政府将确保这辆车继续运行并准备其基础设施,"Surakarta副市长Teguh Prakosa在Solo说。

他说,其中一个基础设施以道路标记线的形式准备,以区分汽车和两轮车辆的车道,以及电动燃料车辆。

他确保车辆仅用于服务于梭罗市的旅游业。

"我们已经看到哪些区域进入高速公路区域,哪些旅游和文化区域通过。因为它的路线包括苏拉卡尔塔市政厅,瓦斯坦堡要塞和甘榜蜡染考曼地区。其他路线是Pura Mangkunegaran,Manahan和Pasar Depok,这是从Jongke市场到Kampung Batik Laweyan,Bumi Village和纪念品中心的第三条路线,"他说。

此前,国家交通观察员Djoko Setijowarno表示,旅游电动汽车没有在高速公路上投入使用。他说,如果你想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那么你必须首先通过型式试验才能获得型式试验注册信(SRUT)。

"根据运输总局的SRUT,警方发布了STNK和车辆牌照。此外,由于公共交通每六个月必须进行定期测试或KIR,"他说。

他说,如果塔希尔基金会(Tahir Fondation)资助的电动汽车仍在公共道路上行驶,那么经理可能会被《交通和道路运输法》所困,根据2009年《LLAJ(交通和道路运输)法》第277条,该法将受到制裁。

该条解释说,任何人将机动车辆、车厢和贴片列车插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境内,制造、组装或改装导致在该国运营的型号发生变化的机动车辆,车厢、贴片列车和特种车辆不符合第50条第(1)款所述的型式试验义务,可处以最高1(一)年的监禁或最高罚款。 很多24,000,000.00盾(2400万卢比)。

与此相关的是,Surakarta市长Gibran Rakabuming Raka表示,已经与与旅游车辆运营有关的一些方面进行了协调。

"包括佐科先生(交通观察员),我们收到的意见,路线问题,安全问题,基本上他支持。事实上,有一条穿过高速公路的路线,所以我们喜欢这个有自己印记的解决方案,"他说。

他说,旅游车辆的存在是政府支持梭罗市旅游业发展的努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