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在坤甸的女子卷入了非同寻常的罪行,受到警方的威胁,被判处20年徒刑和100亿印尼盾的罚款。

坤甸 - 西加里曼丹(Kalbar)坤甸市度假区警察的毒品部门逮捕了一名首字母为FY(31)的女子,因为她携带了存放在黑色袋子中的冰毒类药物。

嫌疑人的被捕要归功于向当局提交的一份社区报告,他们怀疑看到一名妇女使用摩托车殴打在东坤甸分区西贡村丹戎拉亚路的石榴马斯大楼盘旋。

坤甸Kompol警察毒品案Joko Sutriyatno表示,根据报道,它派出一个小组对有关地址进行调查。在根据信息具有特征的摩托车时,它立即被Satnarkoba Polresta Pontianak的成员解雇。

"在简短的审讯时,证据是他的,计划在吉打邦摄政区分发,"佐科于1月18日星期二在安塔拉的坤甸解释说。

当附近居民目睹逮捕时,警方发现了一个大型塑料透明夹,里面装有储存在黑色袋子里的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嫌疑人承认,重达51.51克的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的证据是他的,他从东坤甸地区首字母缩写为BJ的人那里以4200万卢比的价格购买的。

这个sabu计划在Ketapang摄政区以更高的价格流通。

目前,嫌疑人和证据包括重达51.51克的冰毒,一个黑色钱包,一个黑色袋子,一个oppo品牌手机单元,62.1万印尼盾现金,一个本田Beat品牌摩托车红色KB 2842 QC和钥匙已在Mapolresta坤甸获得进一步的法律诉讼。

佐科说:"对于FY嫌疑人,受到印度尼西亚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第112款第(2)项的威胁,威胁要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至少六年监禁,最高20年监禁,最低罚款10亿卢比,最高100亿卢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