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科威被要求不仅仅是在资产没收法案方面提供口头服务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腐败观察(ICW)敦促总统佐科·维多多(佐科威)不仅承诺颁布关于没收资产的法律草案(RUU)。这种压力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据说佐科政府经常将反腐败问题仅仅作为行话。

"ICW敦促佐科威总统不要只是口头上支持颁布《资产没收法案》的计划。因为,在担任总统七年后,佐科威先生经常将反腐败问题仅仅作为行话,而没有任何具体行动来支持它,"ICW研究员Kurnia Ramadhana于12月20日星期一告诉记者。

不仅如此,这位反腐败活动家也确信,颁布《资产没收法案》的举动将遇到障碍。Kurnia继续说,这是因为DPR很少优先考虑加强执法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那些与根除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

事实上,一方面,《资产没收法案》是根除腐败的重要立法。据Kurnia称,尽管目前国家的钱已经偿还给囚犯,但国家的损失尚未得到弥补。

"国家损失和替代资金之间的差距仍然很高。例如,根据ICW的记录,2020年国家财政损失达到56万亿印尼盾,而替代资金仅为19万亿印尼盾,"Kurnia解释说。

"这证明,使用以人格方式的刑法方法在追回国家经济损失方面并未被证明有效。此外,《没收资产法案》也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第54条第(1)款c项,"他补充说。

除此之外,颁布《资产没收法案》还可以获得其他三个好处。首先,证明犯罪更容易。

Kurnia说,原因是这部法律草案将不再谈论个人有罪或恶意证据,而将简单地执行正式的证据标准。

"简而言之,如果发现犯罪行为并且资产已被犯罪玷污,执法部门可以进一步推进没收目的,"他强调说。

其次,《资产没收法案》的颁布很重要,因为它承认反向证明,可以要求所有者证明其资产与特定犯罪无关。如果将来无法进行此证明,执法人员可以进行没收。

最后,这部法律草案可以解决腐败案件中大量未被抓获的逃犯问题。

"如果颁布,执法部门可以识别逃犯的资产并合法处理资产,以便立即为国家没收它们,"Kurnia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