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齐两名被指控的大象杀手被判处42个月监禁

BANDA ACEH - 东亚齐摄政伊迪地区法院的法官判处两名被告谋杀一头苏门答腊大象,他们被发现死而没有头,每人判处42个月或3.5年监禁。

12月15日星期三,由Apriyanti主持的法官小组在两名法官Ike Ari Kesuma和Zaki Anwar的陪同下,在东亚齐的Idi地区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宣读了判决书。

东亚齐州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哈里·阿尔夫汉和伊克巴尔出席了审判。

被告实际上在东亚齐的Lapas Class IIB Idi参加了审判。

两名被告是Jainal别名Zainon aka Dekgam bin Yunus和Edy Murdani bin Mahmud。

除监禁外,两名被告还被判处每人支付5000万卢比的罚款或三个月的替代罚款。

在同一案件中,法官还判定另外三名被告每人三年徒刑。

三名被告是Rinaldi Antonius bin A Karim Burhan,Soni bin Sanusi和Jeffri Zulkarnaen bin Fauzi Umar Badib。这三人还被判处每人支付1亿卢比的罚款,每人入狱六个月。

法官在裁决中认定被告令人信服地违反了1990年关于保护生物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第5号法律第21条第(2)款a项。

关于判决,JPU表达了想法,因为法官小组的判决不符合11月24日星期三听证会上宣读的要求。

在早些时候的听证会上,JPU指控被告每人四年零六个月。

此前,7月11日星期日,在东亚齐班达阿拉姆的Jambo Reuhat村的PT Bumi Flora地区发现了一头苏门答腊雄性大象的尸体。

根据调查结果,东亚齐警方逮捕了五名肇事者。肇事者的参与包括作为执行者或杀死和切断大象和受保护动物象牙买家的头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