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巴萨的Carlo大麻经销商被判处14年徒刑

登巴萨 - 巴厘岛登巴萨地区法院的法官对一名名为Siswoyo别名Gawok别名Giwok别名Carlo的大麻经销商判处14年徒刑。

"起诉,对被告Siswoyo别名Gawok别名Giwok别名Carlo判处14年徒刑,在拘留期间减少,并在监狱中罚款50亿卢比补贴者八个月,"主审法官I Ketut Kimiarsa在主持巴厘岛登巴萨的虚拟听证会时说,Antara援引12月7日星期二的话。

法官I Ketut Kimiarsa认定被告犯有刑事罪,恶意结社实施麻醉品和麻醉品前体,无权或非法要约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间商销售、交换或移交重量超过1公斤的植物形式的I类麻醉品。

根据印度尼西亚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32条第(1)款,该行为可处以至少6年徒刑和最多20年徒刑。

14年徒刑低于公诉人要求被告在羁押期间减刑19年,并处以50亿卢比罚款。

在试验中显示,除了以22个装有干植物麻醉剂的塑料包装的形式发现的证据外,总重量为43,771克Brutto或净重42,962克,Carlo还参与了Bagong和I Putu Yuda Pramana拥有的重达6公斤的大麻的流通。

被告参与此案始于BNNP Bali逮捕Putu Gede Sudiarsa Bin Wayan别名Bagong和被告I Putu Yuda Pramana(被告,有单独的案件档案)被发现携带三包重达6公斤的大麻。

经过讯问,该物品是从被告Siswoyo别名Gawok别名Giwok别名Carlo那里获得的。开发完成后,被告声称从Juhar(DPO)订购了6公斤大麻。

此外,被告再次向Juhar(DPO)订购了多达22个装在五个白色麻袋中的大麻,这些包裹使用探险卡车从北苏门答腊的Deli Serdang Regency运送到登巴萨 - 巴厘岛。

大麻的运输由探险卡车运输,途经Banjar Dajan Peken,Mengwitani村,Mengwi分区,Badung Regency的Mengwi Terminal。与此同时,2021年6月14日星期一02:30 WITA,被告被BNNP巴厘岛官员逮捕进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