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同意设立高等法院的三项法案

雅加达- 众议院全体会议批准了关于设立高等法院的三项法案(法案),即《高等法院法案》、《高等法院宗教法案》和《国家行政高等法院法案》。

"是否可以批准关于设立高等法院成为法律的三项法案,"众议院副议长苏菲米·达斯科·艾哈迈德(Sufmi Dasco Ahmad)于12月7日星期二在雅加达众议院大楼说。

所有出席会议的众议院议员都表示同意关于将高等法院立为法律的三项法案。

批准了三项法案,即:第一,《关于设立廖内群岛高等法院、西苏拉威西岛高等法院、北加里曼丹高等法院和西巴布亚高等法院的法案》。

第二,关于设立巨港州行政高等法院、班贾尔马辛州行政高等法院、万鸦老州行政高等法院和马塔兰州行政高等法院的法案。

第三,关于设立巴厘宗教高等法院、巴布亚高级宗教法院、廖内群岛宗教高等法院、西苏拉威西宗教高等法院和北加里曼丹宗教高等法院的法案。

众议院立法委员会副主席M. Nurdin表示,在对这三项法案的讨论中,Panja Badan Legislasi于2021年11月11日至13日对廖内群岛省,南加里曼丹省和西努沙登加拉省进行了工作访问。

他解释了这次访问,以确保地方政府支持为建造高等法院大楼,宗教高等法院和/或国家行政高等法院提供土地。

"2021年11月22日,立法机构与政府举行了一次工作会议,由国家机器利用和官僚改革部长,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财政部预算局局长和内政部代理秘书长亲自代表,"他说。

Raker在一级会谈中就《设立高等法院条例草案》第3(三)条的讨论结果进行决策,其议程是听取各小派别对法案讨论结果的意见。

据他介绍,根据minifraksi的观点,所有派别都收到了Panja的工作成果,并同意在众议院全体会议的二级会谈阶段立即恢复关于设立高等法院的三项法案,并将其作为法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