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判处死刑,亚齐77公斤甲基苯丙胺的五名拥有者将提出抗辩
亚齐- 东亚齐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JPU)指控五名被告拥有77公斤甲基苯丙胺并处死刑。
检察官Cherry Arida,Harry Arfhan和M Ikbal Zakwan于11月30日星期二在东亚齐东亚齐摄政区伊迪地区法院的审判中宣读了这些要求。
由Apriyanti主持的审判由Apriyanti主持,T Almadian和Reza Bastira Siregar分别担任成员法官。
五名被告是赛义夫·西亚卡维、马尔图尼斯、塔朱尔·卡迈勒、拉赫马特·本·鲁斯利、法德利·本·叶海亚·哈桑。被告几乎是从东亚齐的IIB级Idi监狱参加审判的,他们被拘留在那里。
检察官说,被告在法律上被证明违反了第114条第(2)款以及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32条第(1)款。
除了要求判处死刑外,检察官还要求以摩托艇的形式提供证据,该摩托艇用于携带75个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包裹,总重量为77,670克,为国家没收。
在听取了公诉人的要求后,被告通过其法律顾问表示,他将提交一份辩护备忘录。法官小组本周继续进行审判,议程是听取被告的辩护备忘录。这是Antara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