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宪法法院宣布版权法违反1945年宪法

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的法官表示,2020年关于版权作品的第11号法律违反了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没有条件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与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相悖,只要这并不意味着'自宣布判决以来2年内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就没有条件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宪法法院主席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在阅读11月25日星期四在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的YouTube频道上直播的判决时说。

在宣读判决书时,安瓦尔·乌斯曼还表示,《版权法》仍然有效,直到立法者,即政府与DPR根据裁决中规定的宽限期对形式进行改进。

此外,宪法法院命令立法者在宪法法院宣布判决后的最多2年内作出改进。

而且,如果立法者在该宽限期内不进行改进,则《版权法》将永久违宪。

"如果在2年的宽限期内,法律的形成不能完成改进(版权法,红色),那么被版权法撤销或更改的法律或法律条款或材料内容必须宣布重新颁布,"安瓦尔·乌斯曼说。

此外,宪法法院还表示暂停所有具有战略意义并具有广泛影响的行动或政策,并且不允许发布与2020年关于作品版权的第11号法律有关的新实施条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20年国家公报第245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补充国家公报第6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