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马扬居民起源之谜可以有数十种受保护动物
雅加达 - 卢马扬度假村警察(波尔斯)警察在东爪哇卢马扬摄政区姆拉旺村居民家中保护了数十只受保护动物,即7只金朱朗犀牛、3只宾图龙长子和1只Tiong Emas或鹦鹉。
11月18日星期四,卢马扬警察局长AKBP Eka Yekti Hananto Seno在卢马扬说:"我们从当地居民提出的关于列入受保护动物类别的动物所有权的申诉开始,保护了这11只受保护动物。
他接着说,在被警察调查之后,根据从社区收到的信息确实发现了几只受保护的动物,因此他的政党立即与普罗博林戈自然资源保护中心(BKSDA)进行了协调。
"当保护动物的过程发生时,我们没有找到受保护动物的主人,但官员已经知道受保护动物的主人的名字,即TN,所以追捕仍在进行中,"他说,从安塔拉。
他解释说,受保护动物的主人被列入通缉名单,以便警方将他追捕,而对于他的行为,国家公园将被控犯有1990年关于保护生物自然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的第5号法律。
他说:"凡是故意饲养、捕获、饲养、拥有和交易受保护动物的人,都将被监禁5年。
他接着说,根据卢马扬警方获得的资料,国家公园对数十只受保护动物的所有权进行了近一年。
他说:"我们不知道这些受保护动物是从哪里来的,它们是从小买的,还是狩猎的结果,所以我们仍在调查。
与此同时,普罗博林戈-卢马扬BKSDA度假村的负责人苏达托诺说,这种动物被归类为稀有动物,它在印度尼西亚的存在已被法律确定为受保护的动物。
他说:"我们的任务是保护这些动物,而为了圈养和进一步照顾,我们将把它留给印尼野生动物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