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w 重视对不报告财富的官员进行刑事制裁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腐败观察(ICW)研究员库尔尼亚·拉马达纳评估制裁的形式,刑事处罚需要给予官员谁忽略了提交国家组织者的财富报告(LHKPN)。此外,许多官员在任职时、定期和任期届满时不报告自己的财富。

库尔尼亚周日对记者说:"立法者必须立即将那些不遵守报告 lhkpn 的国家组织者的刑事监禁定为刑事犯罪。

提到库尔尼亚的一名官员没有勤奋地报告他的财富是消除腐败委员会主席费利·巴胡里。他说,在担任多个省份的警察局长期间,前KPK执法副警长没有服从他的LHKPN。

"菲利不听话。根据KPK的数据,在结束西努沙登加拉警察局长的职位、开始担任南苏门答腊省警察局长以及结束南苏门答腊警察局长职位时,Firli不会报告财富。

因此,需要以刑事处罚的形式对顽固的官员实施制裁。Kurnia认为,这很重要,因为立法中的行政制裁仍然被有义务报告的官员低估。

他说:"1999年第28号法律规定的行政制裁是无效的,相反,国家组织者低估了这种制裁。

此前有报道称,KPK Firli Bahuri敦促政府和众议院对迟交国家组织者财富报告(LHKPN)的官员制定严格的规定和制裁。

他说,这可以通过修订1999年关于维护一个廉洁和自由的国家免受腐败、共谋和裙带关系的法律来实现。

"我们敦促Dpr Ri和政府推动制裁规则,迫使国家组织者遵守报告财富,"Firli在11月12日星期五引用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他认为,这些严厉的制裁需要给予那些经常迟到甚至不报告其财富的官员。1999年第28号法律现在所载的行政制裁规定被认为并不激烈,而且没有起到威慑作用。

"现在也是向国家组织者提出反向证明规则的时候了,"Firli说。

毕竟,对没有按时、按时申报财富的官员实行严格的规定是很重要的。此外,LHKPN是社会监督官员和KPK缩小该国腐败行为差距的方式。

"不遵守向公职人员报告财富是必须被侵蚀的腐败心态之一,"Firli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