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伊蒂玛·乌拉马·穆伊·法特瓦委员会的结果:股东必须发行扎卡特股份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乌莱马理事会(MUI)伊吉蒂玛·乌拉马·法特瓦委员会的结果表明,股东必须按照所持股份的价值和扎卡特条款发行扎卡特。据安塔拉11月11日星期四报道,在雅加达举行的Ijtima Ulama Mui Fatwa委员会在线监测结果新闻发布会上,MUI Fatwa委员会主席KH M Asrorun Ni'am Sholeh博士说,扎卡特股票的核心股份包括必须估值的财产。 股份的所有者是穆斯林,拥有完美的所有权,已经达到一年的所有权期。

它还提到,一年持股期的规定不适用于畜牧、农业和里卡斯或宝藏领域的公司的股东。除了扎卡特股份外,MUI还规定扎卡特必须由公司发行。尼亚姆说:"公司财富的法律规定符合扎卡特的规定,必须发放扎卡特。公司有关财富必须发放扎卡特是公司的流动资产、公司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资金以及管理在租赁和其他业务的实物财富。"据M阿斯罗伦·尼姆·索勒说,该公司的财产在所有权后一年内直接发放,符合尼萨布和某些扎卡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