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耶克和托科佩迪亚准备在法庭上证明使用权和 "戈托" 品牌!

雅加达 - GoTo 集团将最终证明该公司拥有与 PT Terbit 金融技术公司提起的商标纠纷诉讼相关的专利。

戈托集团企业事务部部长阿斯特里德·库苏马沃德哈尼说,戈托已经拥有了应有的权利,并使用GoTo品牌。

"(这是)根据法律和人权部知识产权总局提供的数据,GoTo已经注册了几个品牌类别,即9级(软件、移动应用程序)、36类(金融服务)和39类(运输/物流)。"

阿斯特里德还补充说,GoTo始终遵守印尼的适用法规,公司也将遵守法院对此案的传票。

"(我们)准备在法庭上证明使用和利用我们商标的权利,"阿斯特里德说。

此前,GoTo 集团因使用 GOTO 品牌而被 PT Terbit 金融技术公司起诉。在诉讼中,GoTo 被起诉了 2.08 万亿卢比,并被要求立即更改其集团名称。

该诉讼于2021年11月2日登记,案件编号为71/Pdt.Sus-HKI/Merek/2021/PN尼亚加Jkt.Pst定于今天进行一审。

通过在官方 SIPP PN Jakpus 网站上撰写的请愿书,PT Terbit 金融技术公司声明公司是 GOTO 品牌权的所有者。他们声称自己是注册商标及其所有变种(如 goto)和 goto 财务的唯一所有者和合法权利持有人。

请愿书上写道:"被告侵犯了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知识产权总局注册编号:IDM000858218的原告"GOTO"商标的权利。

Terbit金融技术公司还要求法院联合和数次惩罚Gojek和托科佩迪亚,以支付1,836,926,000,000卢比或超过1.8万亿卢比的物质赔偿。

"至于非物质赔偿,Terbit 金融技术公司要求赔偿 2500 亿卢比。请愿书写道:"要求戈耶克和托科佩迪亚支付价值10亿卢比的强迫资金,以拖延执行有关此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