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杰伯村村长因毒品案被判入狱8个月
JEMBER - 三名被控毒品案的非活跃村长被判处8个月监禁。东爪哇Jember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另一名不活跃的村长16个月监禁。
"这四名被告被裁定违反了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27条第1款,该条与《刑法》第55条第1款一起被裁定有罪,"杰姆伯地区法院发言人西吉特·特里亚特莫霍(Sigit Triatmojo)说,安塔拉星期一,11月8日。
三名不活跃的村长被判处8个月监禁,即Jengah分区的Wojati村村长M.Mukib,然后是苏吉安托(乌鲁汉分区的塔曼萨里村村长)和赫里·哈里扬托(乌鲁汉分区的格伦登甘村村长)。
与此同时,这位不活跃的村长被判处16个月的监禁。阿尔维是坦普尔霍区坦普雷霍村的村长,因为他参与了两起毒品案件。
他说:「被告已证明是一级滥用毒品者,因此,在两宗案件中,每名被告被判入狱8个月。
在四名被告中,被告Moh Alwi的案卷成为两份档案(分割),因此有关人员被判处两个案件,即620号和621号,各判处8个月监禁。
"根据证人的调查结果,被告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举行了一个不同团体的沙布派对,证据已被证明合法使用甲基安非他明。因此,被告必须在16个月内作出两项判决,"他说。
与此同时,被告的法律顾问苏伊特诺·拉赫曼告诉记者,被告方接受了法官小组宣读的判决书,没有提出上诉。
Suyitno说:"经过我们与客户的谈判,他们都接受了法官小组的判决,分别判处8个月监禁和16个月监禁。
被告的法律顾问没有提出上诉,检察官也没有提出上诉,因此法官的决定被宣布为无理决定或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此前,检察官要求对被控犯有毒品案件的四名不活跃的村长判处一年监禁,以便法官的决定比检察官的要求要轻。